教育部日前出臺了《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該行動計劃目標明確、舉措有力、保障到位,是我國未來三年高職教育改革發展的路線圖和行動方案。通觀整個行動計劃,制度建設是高職教育創新發展的基本路徑和關鍵所在。如何通過具體的制度建設理順高職教育各主體之間的責、權、利關系,充分調動高職院校、行業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是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效益的基礎。
以規范性制度推動高職教育有序運行
制度對人的行為具有規范和約束作用,是建立秩序的前提和基礎。行動計劃提出了一系列規范性制度建設,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職教辦學標準。行動計劃提出推進現代職業教育的國家標準建設,由教育部協調相關部門牽頭制定有關國家標準的規范性文件,推進實施職業教育國家標準體系,包括學校建設標準、專業教學標準、實驗實訓裝備技術標準、數字校園建設標準、學校體育工作標準、教師資格標準、“雙師型”教師標準、教師績效評價標準、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等。明確和完善這些制度性標準,將為高職院校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方向和目標。
二是辦學管理規章。為了落實《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規范高職院校辦學運行機制和治理結構,行動計劃還為高職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有效開展設計了一整套的制度構架,除了“職業教育條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高等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建設方案與管理辦法”等已確定名稱的規章制度之外,還要加強職業教育質量年報、教師人事管理、職業教育接續培養、職業教育學位、激勵導向的收入分配與表彰獎勵等制度建設,涉及辦學的方方面面。
三是經費保障制度。辦學經費是高職院校正常運行的基本保障,行動計劃要求各地構建的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要以促進改革和提高績效為導向,做到生均撥款制度對所有公辦高職院校全覆蓋,保證學校正常運轉、保障基本教學條件、提升內涵建設水平、支撐院校綜合改革。而舉辦高職院校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參照院校所在地公辦高職院校的生均撥款標準,制定落實所屬高職院校生均撥款制度。同時建立多渠道籌資機制,學費收入則必須優先保證學?;窘虒W方面的支出。
以激勵性制度保障高職教育有效實施
制度能在何種程度上發揮實效,關鍵在于激勵效應如何。行動計劃專門推出了相關的激勵性制度。
一是質量年報制度。完善和鞏固學校、省和國家三個層面的年度報告制度,行動計劃要求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求??聘呗毢褪〖壗逃姓块T每年發布質量報告,并支持第三方撰寫發布國家高職教育質量年度報告;二是強化對報告發布情況和撰寫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讀性;三是依托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逐步使其在質量報告中發揮基礎性的作用。質量報告和評估結果,將作為政府對公辦高職院校行政決策及民辦高職院校“以獎代補”、購買服務的重要依據。
二是診斷改進制度。教育部牽頭研究制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診斷和改進的制度方案,以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為基礎,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實施,并針對處于不同發展階段高職院校的特點,確定診改工作的重點和進度。也可以依托行業制定相關專業的具體診改方案,開展專業層面的人才培養工作診改試點,通過結果評價、結論排名、建議反饋的形式,倒逼職業院校專業改革與建設。
讓制度紅利在高職教育領域不斷凸顯
高職教育的創新發展是通過制度的不斷創新、供給和變遷來挖掘增長潛力的過程,可以說是制度紅利的職教版,因此,制度建設才是高職教育創新發展最主要的路徑。那么,怎樣才能讓制度紅利在高職教育領域中不斷凸顯呢?應該確立三個方面的理念:
一是路徑依賴與變革創新相結合。一項好的制度,既不能戀戀不忘原有的規則,變得固步自封而裹足不前,也不可完全脫離過去的路徑,一味求新求異而面目全非。歷史不能拋棄,現在的制度肯定是有賴于過去制度的演進,要“摸著石頭過河”,否則很可能會受到硬性或軟性的抵觸而難以產生實效。另一方面,推出新的制度就是一種對過去的割裂,只有創新才有生命力,才能推動各項工作不斷前行。行動計劃中各項具體制度的出臺,要注意把握新舊制度變遷的“度”,注重制度的延續性和創新性的有機結合。
二是制度的制定要遵循民主之路。某項制度的產生和發展,通常是社會成員或利益相關方相互博弈的過程。僅憑少數人或少數群體的主觀臆斷,難以形成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如果一項制度是大多數人選擇的結果,必然會由于其認同的廣泛性而得以自我強化,從而更加具有認可度和執行力。因此,行動計劃的各項制度在制定過程中,要引導各級政府、行業企業、相關院校乃至廣大師生、社會民眾積極參與,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
三是制度的執行比制定更為重要。一項制度的出臺或許不易,但制度的執行比制定可能更為艱辛。制度的執行既需要機構、人員、經費、機制等一系列保障,更需要制度文化的長期建設,讓遵守制度成為一種習慣。而當前能否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考核與獎懲機制,對制度的執行尤為關鍵。為此,行動計劃明確教育部協調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國家層面的政策、制度和標準,省級政府是實施行動計劃的責任主體,各相關部門要統籌規劃、落實任務。同時,通過強化管理督查、營造良好環境,并附列“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任務、項目一覽表”,保證行動計劃的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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