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所高中的校長和一個考點的主考,我深刻地體會到高考對考生、考務人員和整個社會造成的焦慮和壓力。我認為,有必要通過圍繞高考一系列的理性思考和改革,使高考這個“指揮棒”發揮出促進學生、學校和社會健康發展的正能量。
繼引發高中教育定位的全國討論之后,謝維和教授的文章又在高考問題上激起了熱議。《中國教育報》再一次以敏銳的眼光,捕捉到這一熱點和難點,通過開辟“高考改革論壇”,刊發了同仁的思想智慧。作為一所高中的校長和一個考點的主考,我深刻體會到高考對考生、考務人員和整個社會造成的焦慮和壓力。我認為,有必要通過圍繞高考的一系列理性思考和改革,使高考這個“指揮棒”發揮出促進學生、學校和社會健康發展的正能量。
考試與分數
考試和分數被許多人妖魔化了。很多人以為教育如果講究考試和分數必然就是應試教育。高考更被認為是推動應試教育的罪魁禍首。
沒有人反對素質教育,但是,如果搞素質教育反而把升學率搞下去了,就很難說素質教育搞好了。但凡那些被譽為實施素質教育的名師,培養出來的學生都是不怕考試的。
素質教育不能成為劣質教育的托詞。我認為,素質教育與應試教育最根本的區別在于,素質教育不把考試作為目的,而是作為自然而然的結果。為了高考,所以抓教學,這是以高考為目的;因為教學抓得好,所以高考成績好,這就是以高考為結果。如果以考試為目的,其學習過程可能被目的所扭曲,師生的心靈就容易被高考的功利所蒙蔽,種種違背教學規律,違背身心規律的事情就可能發生。如果我們以學生為本,遵循教學規律,學生必然在高考中獲得滿意的分數。
有教育就有考試,有考試就必然有分數,以便標明考生的位置、資格和等級。也許有人指責高考無法全面衡量一個人的素質,其實,有些素質(如情感、道德)本來就無法通過紙筆考試來檢測。我們不能強求通過高考把什么問題都解決。
課標與教材
高考是無法避免的,也是必需的。但是,前提是,高考要以國家的課程標準作為命題范圍。
不少教師把教材作為教學目標,這是個錯誤認識。課程標準規定了高中的“教學目標”(美國高中一門課的課程標準是一本書,我們的課程標準可以借鑒這一做法,使課標更有可操作性),教材和教學方法、過程等是實現課程目標的手段,“教學效果”則需要高考來檢測。“教學目標”是全國統一的,“怎么教學”卻具有無限的多樣性和選擇性,不同的教師和學生,其教和學的內容、方法、過程可以不一樣。國家應該繼續倡導“一標多本”,讓不同的教材以不同的內容和編寫方式來體現和闡釋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學科素養目標。所以,高考的命題就不能與某個版本的教材有直接的聯系。
如果高考不考教材,一線老師可能會埋怨:“那我們教這些教材還有什么用!”老師們的這種埋怨恰恰體現出他們沒有理解教學的本質。教材只是體現教學目標的載體,是培養素質的手段。
高考一旦出現考教材的跡象,實際上就是在鼓勵教師“教教材”,如果按課標考試,教師便能夠轉向“用教材教”,就不會死摳教材,就會研究教材和課標,并且創造性地靈活運用教材,注意培養學生的思維、遷移能力。
科目與負擔
學習負擔與學習科目的數量沒有什么關系,科目多有多的負擔,科目少有少的負擔。如果最后只剩下考一門,負擔仍然無法減輕,反而因為缺少新鮮感而造成另外一種負擔和壓力。以前,高考考六個科目,考試的風險反而減小了,因為,科目多,經得起失誤;科目多,選擇也多,總有一些課程符合自己的興趣、符合自己的智能特點。現在,考試科目少了,每一門都必須全力以赴,不能有絲毫閃失,于是,學習學到極致,把很多時間和精力耗在最后那幾分的分數上。挑戰極限分數的最后那幾分往往要耗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這不值得。
為了彌補高考科目少造成的片面發展問題,于是又增加了學業水平考試。如今,兩三天的高考一下子變成了3年的全程“高考”。每年都要參加幾門學業水平考試,即使到了高三,在高考之前還要擠出時間完成語、數、外、政治4個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并且標準與高考不一樣。在上海,3年要完成10門課程的水平考試,3門實驗操作考試,再加上學校的期中、期末考試(暫且不說什么月考),整個學校的教學被弄得支離破碎。考務工作大大增加,因為,每次水平考試也要像高考那樣停課、封場。
其實,高中生究竟要學習多少科目,需要認真研究。分省高考后,各省在設置高考科目上五花八門,至于某個省市為什么設置這幾門,其本土化依據在哪里,大家都不得而知。改革成了不太講究理由的花頭,只是為了與其他省市不同而已。
統一與公平
正因為各省設置的高考科目不同,使分省高考顯得非常必要和合理了。其實,每年各省分頭命題等為高考的準備工作所耗費的人力、財力與物力究竟有多少價值呢?如果沒有分省高考,會不會有助于解決異地高考的困惑呢?2012年3月4日,一位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教育部官員坦承,解決異地高考的問題之所以難,就難在既有要解決的問題,即解決隨遷子女的考試問題,又有不能碰的問題,即不能影響北京、上海等當地考生的權益。如果改革招生制度,名額分配根據實際情況公平分配,即使京滬考生,沒有考到必需的分數就不能留在本地,外地考生通過平等地參與競爭,可以選擇在任何地方就讀。讓大城市的部分青年離開故土,走向全國,也能夠開闊視野,了解真實的國情,鍛煉獨立生活的能力。讓全國各地的青年才俊走進大城市,這樣做也非常有利于改造城市人口的生態結構。其實,要說政策傾斜,也應該是針對教育資源欠發達地區。如果是對教育資源最具有優勢的發達城市,使他們既享受了最好的基礎教育資源,又享受了很低的高考錄取分數線,其中的邏輯讓人難以理解。
學校與學生
讀書應該是學生自己的事情,高中階段尤其應該如此,因為高中是在強制性的義務教育之后,屬于公民自主選擇的教育經歷。所以,學校一定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把學習的責任放給學生自己。可惜的是,今天的高中常常顛倒了這個教育邏輯,把太多的責任攬在自己身上,使學生感到自己學習態度如何,學習效果好不好似乎與自己關系不大,反而是學校的事情。學生成了完成學校高考目標的“雇傭軍”。
這種顛倒的邏輯造成了一系列的后果。首先,學生淡忘了自己的學習責任感,認為自己的讀書是為了滿足父母的愿望,為了學校的某種利益。其次,影響教師對一些教育事件的處置態度和方式。比如,上海市在高考之前有大專的自主招生,并且規定凡是被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高考。于是許多學校就竭力動員成績較差的學生提前走掉,以便減小高考升學率的“分母”。目前的制度迫使學校看到這個政策對高考升學率的“好處”,于是,下意識地站在學校的立場竭力“趕”學生在高考之前早點走人,而不顧學生自己的計劃和想法,無故制造出對立的師生關系。再其次,扭曲了教師的愛心。高中很多校規貌似是對學生的關愛,其實動機很復雜。比如,許多學校禁止學生使用手機,因為老師說使用手機耽誤學習,耽誤學習的結果是考不上大學,影響學校的高考成績。由于教師更多是從學校功利角度去思考,所以,我國學校德育花了很多精力去干預學生的“私德”,比如發式、服飾、手機、戀愛等,并且都是以愛的名義。事實上,有研究證明,學生認為這4種校規恰恰是“最不合理的”,它們造成了大量的愛心悲劇。
教育,尤其是高中教育一定要破解這個難題,從制度上讓學習回歸于學生的責任,讓學校自覺轉變自己的立場,安心做好教學。如果學生能夠為自己的學習負責,學校能夠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心態,那么,高中教育就能夠更順利地與大學的學習方式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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