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4:00,泰安二中召開第九屆教代會第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泰安第二中學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要求大家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增強師德師風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努力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繼承和發揚學校優良傳統和作風,以有力措施和高度自覺的精神履行教書育人的光榮使命,革除不良行為和習慣,造就有所作為的教師隊伍,努力把學校建成為“國內知名、省內一流”的優質高中。
該《辦法》以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和《泰安市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工作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為依據,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教師師德考核評議制度進行探索與實踐,使評價的內容更合情合理,評價更具可操作性,實現了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任、績效工資發放、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力行師德規范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