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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評價工作是什么?
從2013年開始,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決定每年年中、年末分別對11個設區市、100個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進行社會評價民意調查。社會評價工作委托省統計局社情民意中心具體實施,采用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系統,隨機向縣(市、區)“兩代表一委員”、行政事業單位人員、企業人員和普通群眾撥打手機或電話的方式,對當地黨委、政府抓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評價,然后按比例算出評價得分。各類參評對象的加權平均分就是各縣的評價得分,各縣(市、區)的加權平均分就是市一級的評價得分。調查結果作為了解掌握情況、查找整改問題的參考。調查過程在省紀委的監督下,全程錄音保存。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工作,體現了以人為本、執紀為民理念,有利于科學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和成效。社會評價結果的好壞,對一個地方的發展環境等具有重要影響。
二、社會評價工作的樣本分配是怎樣的?
樣本按設區市市本級和縣(市、區)兩級分配:每個設區市市本級樣本分配為200個;縣(市、區)級樣本分配遵循統計學抽樣原理,根據每個縣(市、區)人口數確定相應的樣本量:人口100萬以上的縣(市、區)調查260個有效樣本;人口在50—100萬的縣(市、區)調查240個有效樣本;人口在30—50萬的縣(市、區)調查220個有效樣本;人口在30萬以下的縣(市、區)調查200個有效樣本。
每位被抽到進行民意調查的對象必須全部完成所有調查內容,且沒有出現全部為滿分或回答“不了解”,才為有效樣本。
三、社會評價的內容是什么?
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的內容包括“重視度、遏制度、廉潔度、信心度”4個一級指標和10個二級指標,涉及到黨委、政府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視程度、對治理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力度、黨委政府查處腐敗的力度、預防腐敗工作舉措、黨委政府對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力度、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委有關規定情況、干部選任風氣、黨政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優化投資發展環境、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信心等方方面面。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每一項工作,都有可能成為人民群眾作出社會評價好壞的參考。
四、您能為社會評價工作做什么?
每個鄉鎮、部門和單位都應該堅持執政為民的理念,各自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滿意。每位領導干部都應該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每位普通黨員、干部都應該廉潔自律,每位群眾都應該主動發揮監督作用,每位參與者都請您理性客觀地對當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作出正確評價。
五、我縣在社會評價十個指標方面做了什么?
(一)重視度
1、黨委政府對反腐倡廉工作重視情況:
⑴始終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與趕超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政府縣長、縣委副書記及相關常委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高位推動工作落實。⑵各單位領導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層層簽訂責任狀,形成了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⑶緊扣“責任分解、責任落實、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四個關鍵環節,對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督查考核。今年已對1名黨員干部實行了責任追究。
2、對治理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力度:
⑴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對群眾反腐倡廉方面的訴求加強督辦力度。⑵高度關注民生問題,加強民生問題觖決;認真落實相關富民、惠民政策,加強監督檢查,維護群眾利益。⑶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快查快結,跟蹤督辦,及時反饋。今年以來,扎實開展了城鄉低保、就業培訓、新農合等民生領域問題專項治理,對“六類”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員進行了全面清查,追繳公職人員和“六類”違規享受的低保資金20余萬元。對九年制義務教育收費情況進行了檢查,對違規訂購教輔資料的4所中小學進行了嚴肅處理。
(二)遏制度
1、查處腐敗行為的力度:
2、預防腐敗工作的舉措:
3、黨委政府對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情況:
(三)廉潔度
1、黨政領導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有關規定情況:
2、干部選拔任用風氣情況:
3、黨政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
4、優化發展環境情況
(四)信心度
1、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信心情況:
六、2013年上半年都昌縣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職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