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頒發了《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征求意見稿》引發了社會熱議。我覺得,這十條規定總體上看還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地方。
我提出一些問題,與大家一塊兒探討:
1、為什么只提小學生減負?給人的感覺是中學生是不用減負的。其實,中學生的實際負擔更重,因為中學生面臨中考、高考,競爭激烈,壓力非常大。也許還要出臺“中學生減負”的專門規定;也許小學生減負好做一些,先從小學生抓起。但是,這缺乏整體布局,小學生單學段行為,很難有效。
2、為什么作出“不留家庭作業”這樣一刀切的規定?這是社會爭議最大的一個問題。其實,學生的負擔分為“心理負擔”和“學業負擔”兩種,“家庭作業”與學生負擔并不是必然和全相關的關系。我們要懂得:任何學習都是有負擔的,從邏輯上講,負擔與質量之間是一種必要條件判斷的關系。那就是說,沒有負擔,就不會有學習質量;有了負擔(如果負擔過重,或負擔不科學),卻未必有學習質量。負擔與質量之間不是正相關的關系。所以,留不留家庭作業,不是“減負”的有效手段。精選、適量、高質的作業會給學生很多的收獲,而不會是負擔。
3、為什么把“不考試、減少考試”作為減負的重要手段?現在升學(中考、高考等)都要考試,社會(公務員、干部、各種執業證)都需要考試,說明考試有存在的意義。其實,考試是檢測人的學習質量、能力的重要手段,關鍵是要解決考什么、怎么考的問題。考試具有檢測學生學業完成度,向上一級學校選拔輸送學生的雙重功能。現在還不能取消考試,學生還必須面對考試。因此,我們不能回避考試,教師還要科學地研究考試,把學生參加考試當成學生接受社會檢查的一次實踐考驗,當成學生發展能力的一次檢驗。我們要把“對學生的考試負責與對學生終生發展負責”有機地統一起來。
4、為什么社會一些人認為“學校減負會增加家庭負擔”? 現在升學的門檻沒有變,導致原來的校內競爭變成了校外的競爭。減負可能只減了學校、教師的負擔,卻增加了孩子和家長的負擔。其實,現在學生的負擔不僅來自學校,更來自家庭和社會。當今社會各種培訓班十分火爆,許多家長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紛紛把孩子送去課外培訓,晚上和雙休天都被占。而這種培訓是商業行為,教學輔導良莠不齊,孩子們很難獲得真正的收獲。學校減負,會促使家長為孩子參加社會培訓輔導的更多選擇,學生的輔導還會加重。
5、為什么有人提出“學校減負,對富人有利”?學校減負后,孩子的社會培訓輔導會隨之加強,這樣,有錢人更有條件選擇優質的培訓輔導,享受更好的教育。農村(打工族)孩子、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可能沒有條件選擇高費的學習輔導。其實,這里既有一個教育觀念的問題 ,還有一個學校怎樣真正完成教學任務的問題。學生“減負”要求教師具有科學施教的能力。 社會上有這樣幾種說法:①學生負擔重,教師負擔也重,惡性循環,抑制學生的發展;②學生負擔重,教師負擔輕,教師素質低,教學效果肯定不好;③學生負擔輕,教師負擔也輕,社會、家長擔心這會誤了一代人;④只有教師的負擔上去了,學生的負擔才會輕,這樣教學效果才會好。我認為,“減負”的關鍵點在于提高學校的教育效率,讓校外輔導成為多余。用學校高效率、高質量的教育來“減負”,這才是我們追求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