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省體育類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切實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體育類招生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各高校應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合理地安排招生來源計劃。我省依據教育部核準備案的招生來源計劃向社會公布,并按此安排體育類招生工作。
二、報名
按我辦下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辦普招〔2015〕8號)要求執行。
三、考試
(一)術科考試原則
為加強對體育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管理,保證考試質量,我省普通高校體育類招生專業考試將按照統一設置考點,統一評分標準,統一考試計分的原則組織實施。報考省內外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術科考試。只報考單獨招生的運動訓練及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除外。
(二)術科考試時間、地點
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術科統一考試工作定于5月8日—15日進行。考生的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考試地點為哈爾濱體育學院(哈爾濱市南崗區大成街1號)。
(三)考試項目及評分辦法
考試項目為體能3項(100米、二級蛙跳、原地擲鉛球)和專項技術。考試辦法和評分標準按省招考辦公布的《2016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術科統一測試各項目測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查閱龍招信息港)中的規定執行。體能3項每項20分,專項技術40分,4項總分為100分。
(四)術科考試要求
1.術科考試的考號由我辦統一編排,準考證的打印程序將于4月25日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下發。各市(行署)招考辦自行打印考生準考證并塑封,同時為參加體育類專業術科考試的考生準備印有術科考試考號的號碼布(白布紅字,長25厘米,寬12厘米)兩塊,并配8只別針。考生應在4月29日前到當地縣(市、區)招考辦領取體育術科準考證及號碼布。
2.考生應攜帶術科準考證、身份證、號碼布參加考試。
3.考生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試時間在每項考試時提前15分鐘到達考試場地,參加檢錄。
4.參加乒乓球、武術、田徑考試的考生自備球拍、武術器械及釘子鞋(短釘)。
5.考生進入田徑館參加考試,須另備一雙干凈的膠底考試用鞋。
(五)術科考試違規考生的處理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招生術科統一考試工作由省招考辦統一組織領導,各市地招考辦要認真做好體育類專業術科考試工作的組織和宣傳工作,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聽從考試管理人員的指揮。如在考試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以確保考試工作順利實施。
(六)術科成績公布
考試結束后,考試成績將在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上公布。
(七)文化課考試
報考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本科和高職(專科)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課考試。高考成績公布后,劃定全省體育類招生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
(一)錄取批次
體育類院校分兩個批次進行錄取,即:本科批次和高職(專科)批次。
本科批次:省內外普通本科院校、省內外獨立學院、民辦本科院校及省內普通高校本科中外聯合辦學專業。
高職(專科)批次:本科院校設置的高職(專科)專業、高職(專科)院校
(二)志愿設置
本科批次和高職(專科)批次設置兩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五個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在網上征集志愿。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體育類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