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主要闡述了布魯納的發現式學習理論和今日的研究性學習的概要,并通過比較來簡要說明兩者之間的異同點
一、布魯納的發現式學習理論
20世紀50年代末,在美國為了應對蘇聯發射了第一顆人造地球衛星而召開的關于改革理科教育的伍茲霍爾會議上,美國著名認知心理學家杰羅姆·布魯納(Jerome Bruner)作了會議的總結性報告,歸納并發表了《教育過程》一書。在書中布魯納對“發現法”進行了詳細的論述。他強調,學生在校學習的目的是“學習不但應該把我們帶往某處,而且還應該讓我們日后再繼續前進時更為容易”[1]。基于這種認識,布魯納極力倡導發現學習法,并注重理論分析。
那么,什么是發現式學習呢?所謂發現學習是指讓學習者自己去發現教材的結構、結論和規律的學習。這種學習方法要求學生像科學家那樣去思考、探索未知,最終達到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和掌握[2]。
布魯納曾經說過,“發現不僅限于那種尋求人類尚未知曉之事務的行為,正確地說,發現包括著用自己的頭腦親自獲得知識的一切形式”。筆者同時也認為,發現的內容不僅僅指人類整體從未知曉的事物,也包括對整體已知曉、個體尚未知曉事物的探索。可見,不僅科學家在從事發現,每一個體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也可能經歷發現。為什么要用“可能”呢?對于學生來說,擺在其面前的事物多屬未知曉的,但并非說學生認識、知曉所有這些事物的行為都屬于發現。
在教學中,采用何種方法能啟發學生用自己的頭腦去獲得知識呢?布魯納主張教學采用“探究──發現”式方法,引導學生像科學家那探求知識,而不是被動地接受教師的灌輸不論是在校兒童憑自己的力量所做出的發現,還是科學家致力于日趨尖端的研究領域所做出的發現,按其實質來說,都不過是把現象重新組織和轉換,使人能超越現象再進行組合,從而獲得新的領悟而已。有里有說,新的事實或片段的跡象使得這種大量轉換得現象成為可能。但是,要做到這一步往往不僅僅依靠新的信息”。實際上,布魯納在這里指出了發現法學習中的“發現”和科學家的“發現”之間的區別和聯系。在布魯納看來,兒童的智力與科學家的智力之間的差別并非實質性的;雖然說兒童掌握的知識經驗少、理論層次低,智力發展的程度與科學家相比有較大差距,但在性質上,主要是通過積極的思維活動而發生的智力功能和發展價值卻是極為相通的。如果我們研究兒童思考的方式特征并以相適應的方法來進行教學,那么,他們完全可以像史學家研究歷史那樣學歷史,像數學家研究數學那樣學數學,像科學家研究自然和社會那樣學習自然和社會科學。布魯納主張的發現式學習,實際上正是模擬科學研究的方法。
二、今日研究性學習概要
我們正處在一個知識經濟時代,“科學發現、科技發明、產業開發的周期日益縮短。在信息革命的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以簡單復述和再現知識的教育方式所培養出來的學生,是無法在未來應對急劇變動的社會的。因此,必須倡導一種新的學習方式──研究性學習。因為它是以培養學生的創造精神和創造能力為目標;以探究學習為核心,體現指導與自主、規定與開放、統一與多樣、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的教育指導思想。這種學習方式可以幫助學生去主動地獲取知識、應用知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和應用能力,以適應時代發展的客觀要求。
研究性學習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從自然、社會和生活中選擇和確定專題進行研究,并在研究過程中主動地獲取知識、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學習活動。在這種學習方式下,教師不再作為知識的權威,將預先組織好的知識體系傳授給學生,而是充當指導者、合作者和助手的角色,與學生共同經歷知識探究的過程。學生不再作為知識的接收者,被動學習,而是能與教師一樣通過各種途徑獲取信息,帶著自己的興趣、需要與客觀世界對話,從而使學習與研究統一[3]。具體地說,這個表述包含了以下幾層含義:(1)“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表明了學習活動中的師生關系。研究性學習是在學校教育和集體教學的環境中進行的。它有別于個人在自學過程中自發的、個體的探究活動。在學習過程中,學生需要的是“指導”或“幫助”,不僅僅是“傳授”或“指導”。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創設一種有利于研究性學習的情境和途徑。(2)“以類似科學研究的方式”,表明了學習的基本形式。科學研究的本質是人類對于未知世界的探究。在這種探究活動中,人們通過假設、想象、實證、邏輯等方式來認識世界,追求真理。在研究性學習的過程中,學習者將模擬科學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過程,提出問題并解決問題。如通過專題討論、課題研究、方案設計、模擬體驗、實驗操作、社會調查等各種形式,探究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現象和問題。(3)“獲取知識和應用知識”,表明了學習的基本內容。這包括學習如何收集、處理和提取信息;如何運用有關的知識來解決實際問題;如何在研究過程中與人交流和合作;如何表述或展示研究的結果;等等。
研究性學習重在學習的過程和思維水平的提高。其成果不一定是具體而有形的制作成品。比如研究的結果,可能是提出一種見解、產生一個方案、設計一種產品、策劃一次活動。研究性學習比較注重掌握調查、觀察、實驗以及現代信息技術等科學研究的方法和技能,與現行的學科教學或必修課程的聯系更密切一些,但它并不是一種知識教育。在研究性學習的過程中,學習者是否掌握某項具體的知識或技能并不重要,關鍵是能否對所學知識有所選擇、判斷、解釋、運用,從而有所發現,有所創造。筆者認為研究性學習重過程的這一特性有助于學生對科學研究的思維方式和研究方法的學習運用,從而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
學以致用是研究性學習的又一基本特征。研究性學習重在知識技能的應用,而不在于掌握知識的量。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看,學習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是概念的學習,通過概念來了解事物的性質;二是規則的學習,懂得概念與概念之間的聯系;三是問題解決的學習,即運用概念和規則來解決問題。研究性學習主要是第三層次的學習,其目的是發展運用科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是它與一般的知識、技能學習的根本區別。筆者認為它的這一重應用特性使它與一般的掌握知識、運用知識、解答問題、完成習題的學習活動相比較,更接近于人們的生活實際和社會實踐,因而有利于培養學習者的實踐能力。
在研究性學習的過程中,學習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基礎和個性特點,制定恰當的研究計劃,實現個人的研究目標。研究性學習的組織形式是獨立學習與合作學習的結合,其中合作學習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研究性學習是問題解決的學習,學習者面臨著復雜的綜合性的問題,因此需要依靠學習伙伴的集體智慧和分工協作。在這里,合作既是學習的手段,也是學習的目的。通過合作學習和研究,學習者可以取長補短,取得高質量的成果。與此同時,在共同參與的過程中,學習者還需要了解不同的人的個性,學會相互交流與合作。這種合作包括合作的精神與合作的能力,例如彼此尊重、理解以及容忍的態度,表達、傾聽與說服他人的方式方法,制定并執行合作研究方案的能力等。現代社會與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人類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復雜,而社會分工的細化則又限制了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范圍。因此,培養學生的合作意識與能力,也體現了時代和社會的要求[4]。
研究性學習的基本觀點是:培養人的創造能力和創新意識是信息時代學校教育的核心,而創造能力的關鍵是對信息的處理能力。因此,應該提倡研究性的學習,即在教學過程中創設一種類似科學研究的情境和途徑,讓學生通過主動的探索、發現和體驗,學會對大量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判斷,從而增進思考力和創造力。當然,研究性學習強調學生所經歷的探究過程,從而培養了他們的探索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發現式學習與研究性學習的異同
(一)相同點
第一,兩種學習方式都有利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能動性。兩種學習方式都是以問題為引導、以學生主動求知為過程,以學會學習、學會發現、學會動手、學會創新為內容的活動,學生通過主動的探索、發現和體驗,學會對大量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判斷,解決了問題,從而產生愉悅之感,這種愉悅又進而激發深入學習的興趣,在這種良性循環中,學生的主體能動性也將得到不斷激發。
其次,兩種學習方式的核心都是問題性和探究性,即圍繞一定的問題,模擬科學家研究方式和過程,采用多種思維方式探索研究問題[5]。通過活動,學生體驗了科學研究的全過程,從提出問題,確定研究的方法、程序,尋求問題的解答都是學生親歷的,從中使學生的得到真正的鍛煉和提高。
第三,兩者都強調過程性和體驗性。研究性學習重視學習過程,關注學習過程中學生思維方式和親身體驗,即使研究成果是幼稚的、不成熟的,也不影響學生的參與和體驗;發現式教學中雖然學生發現的定理等早已被別人所發現,但學生發現的過程和親身體驗對學生來說卻是刻骨銘心的。
(二)不同點
1、目標不同
西方的教育家盧梭,裴斯泰羅齊、赫爾巴特、福祿培爾等人都從不同的視角推動了發現學習的發展。但真正使“發現學習”確立自己的地位是與杜威和布魯納的努力相關。布魯納比其他人更注意發現法的理論依據。布魯納認為:“發現是教育兒童的主要手段。我們教一門科目,并不是希望學生成為該科目的一個小型圖書館,而是要他們參與獲得知識的過程。學習是一種過程,而不是結果。學習不但應該把我們帶往某處,而且還應該讓我們在日后再繼續前進時更容易。”基于這種認識,布魯納倡導發現學習法。發現學習就是讓學生利用教師所提供的材料,親自去發現應得出的結論或規律。布魯納“發現學習”和“發現教學”以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主要目的,即構建旨在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學習方式及其對應的教學方式。其基本程序一般為:創設發現問題的情境→建立解決問題的假說→對假說進行驗證→做出符合科學的結論→轉化為能力。布魯納提倡“發現學習”,認為這種形式的學習旨在讓學生理解基本學科結構、基本原理的發現過程,從而獲得發現的經驗和方法,激發學生的智慧潛能,而且這種發現的經驗和方法對將來從事科學發現和技術發明是十分重要的。
布魯納的發現法在于培養學生的批判意識和懷疑精神,鼓勵學生對現成內容的質疑和對權威的超越,贊賞學生具有獨特性和個性化的理解和表達;積極引導學生從事實驗活動和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樂于動手、勤于實踐的意識和習慣,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從而達到創新的目的,最終養成一種自由的科學探索精神[6]。
而我們今天所倡導的“研究性學習”是教育科研領域中一個嶄新的課題。由于經濟的全球化,知識經濟時代的臨近,對創造性人才,對勞動者的創新精神提出了前所未有的緊迫要求。這是研究性學習提出的宏觀背景。素質教育是當今學校教育的主題,其任務是要培養人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傳統教學對于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是行之有效的,但忽視了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主觀體驗,使學生雖掌握了理論知識,但獲取知識能力、動手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很差,這根本不適應當今社會對人才的要求,與素質教育背道而馳。研究性學習的提出,恰好順應了社會潮流,為培養適應知識經濟的社會的人才帶來了希望。研究性學習以學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學習為基礎,從學生生活和社會生活中選擇和確定研究課題,通過親身實踐獲取直接經驗,養成科學精神和科學態度,掌握基本的科學方法,提高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我在教學中實施研究性學習以來,在實踐和學習中深切體會到:實施研究性學習,能有效地促進了教師角色的轉變;是學習方式的一場革命,學生發展的一種需要;是實施創新教育的一種有效途徑。研究性學習旨在倡導學生學會學習,讓學生在研究性學習中了解知識的來龍去脈,希望每一個學生都能具備獲取知識,掌握知識的本領,這正與我們所說的素質教育的思想內涵是相一致的[7]。
2、開放程度不同
研究性學習不受時間空間限制,學生的學習可以在課內,也可以課外;可以在校內,也可以在校外;研究的內容可以是書本上的,也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的或與之關聯的其他學科。而發現式學習一般是在課堂上或有限的時間內進行,發現的內容往往是數學定理等相關問題。
3、自主程度不同
研究性學習中學生更具有自主性,貫徹“自主選題、自主探究、自由創造”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地位;發現式教學法雖然也強調學生的主體性,但學生的學習卻是沿著老師事先精心鋪設好的道路進行的。
4、創新層次不同
研究性學習的目的是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讓學生大膽想象,勇于發表不同見解,敢于沖破陳規陋習,具備求異思維及非常想象等;而發現式學習中的發現嚴格地講是“再發現”,雖然學生在這個過程中也具有膽的猜想和推斷,但這都是發現數學定理等服務的,學生思維話動勢必受到條條框框的約束。
四、總結
研究性學習作為一種新的學習方式,在教學過程中以問題為載體,創設一種類似科學研究的情境和途徑,讓學生通過自己收集、分析和處理信息,來實際感受和體驗知識的產生過程,進而了解社會,學會學習,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造能力。研究性學習從學生個體發展的需要和認識規律出發,提出了以“創造”為指向的學習形式及有關的學習內容,并為學生提供了一種開放性研究活動的機會,也為活動課實踐的發展和水平的提升找到了一個新的生長點。發現學習強調問題來源于學科內容,而研究性學習所指的問題既可以來源于學科內容,也可以來源于社會生活。當然研究性學習的出現,絕不是為了取代學校現有的學科教學,更不是與現有學科教學相互排斥、相互否定,而是互為補充、互相促進的[8]。
無論是發現式學習還是研究性學習,都是對傳統的機械的接受式學習的挑戰。教學的目標都是由要求學生“學會”轉向要求學生“會學”,在“增知”的同時“增智”,培養學生的思維品質,探求精神和創新能力。這些方法的嘗試符合信息高速增長的現代社會對于教育的要求,符合素質教育的目標要求。在實施這種學習模式的時候,我們也要避免出現矯枉過正的情況,同時還要注意針對不同的學習對象、不同的學科;研究性學習的具體實施方式也要因人施教、因科施教,并且與接受式學習結合,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其最大功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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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納發現式學習與今日研究性學習異同之比較
時間:20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