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中學生自律的重要性
時間:2014/4/15
所謂自律是相對于他律而言的,指道德判斷具有主觀性。作為主體的人依靠理性、信念和倫理,靠內心的自省、自覺和自為,通過自我教育,發揮自己的主體意識和創造力,來調節自己,豐富和發展自己的言行,既不用外部強制和監督,也不需自己意志力的控制,而形成了習慣,油然而生的道德情感和判斷。具有自覺性、自教性、內控性等特征。學校道德教育應著重從提高道德認識水平、培養自我教育能力和加強道德行為訓練來培育學生的自覺自律精神。
一、自律教育是發揮學生德育主體作用的有力保證
馬克思認為:“道德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自律”,這意味著道德價值的根本在于人自身。真正品德的產生,是來自人們意志的自愿,不受外界的約束,可以自主規范來約束自己,故道德的最高境界是自律。
學校德育是教育者培養學生道德品質的活動,其核心是思想品質教育。要使教育達到最佳的效果,必然要充分認識受教育的對象——學生。學生是人,是個體的人,有自我實現的需要;是認識和實踐活動的主體、是自我發展的主體、是為自己的發展提供服務和承擔責任的主體。如果我們不能教育和說服學生應該自育,而又想塑造學生優良品德,那只能是徒勞無功。因為個體道德的形成和提高,不同于一般知識的學習和實踐,外在的道德觀念必須為道德主體所認同,才發揮作用,它強調的就是“回到自身”的反省和感悟,也就是說道德在本質上講應該是自律的,是人內心中對自我的自覺要求,是一個自主性越來越高的升華過程。正如蘇霍姆林斯基說的:“道德準則,只有當它們被學生自己去追求,獲得親身體驗的時候,只有當它們變成學生獨立的個人信念的時候,才能真正成為學生的精神財富”。道德發展階段越高,道德自主性越強,自律水平也越高。對當今的大學生來說,他們的思想相對比較活躍,在價值選擇的過程中,很自然地會站在最前面,主體性、主動性更明顯。因此,道德教育中,必須樹立學生是主體的觀念,從他們的需要出發,充分發揮他們在道德能力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引導學生無論遇到什么問題,先想到依靠自己的道德思維、判斷標準,而非依靠外部的標準和力量去解決。對于各種有意義的校內外活動,啟發他們自愿地、主動地作為活動主體來參與,以此培養和發展自主意識、自律能力,引導學生做生活的主人、集體的主人、學習的主人、實踐的主人。強調的是學生的自覺性和積極的行動。實踐證明只要遵循了學生的自我發展的基本規律,具備了切實可行的教育途徑,符合實際的教育方法,相信學生可以自己管理好自己,他們道德的自我鍛煉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自我陶冶能力會不斷提高,履行社會道德準則和道德規范的本領也會逐漸增強。
我們過去的教育主要是靠外力來驅動,不以學生為本體中心,是被動而不是主動地發展人,單項度地對學生提出道德規范要求及目標,屬于外在的教育形式,借助他律性的方法引導學生遵守和踐行道德規范、提高道德能力,而對如何去習德、自育、踐行,即自我教育、自律能力的培養研究不多。尤其很少引導學生自我認知、自我選擇和自我踐行。這種方法和模式在教育中雖然是不可或缺的,但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我們的教育必須由學生被動接受逐漸轉向他們的自覺行為,知行統一,這是主體向最高層次發展的過程和要求,所以對學生自覺自律能力的培養和提高,是以學生個體身心發展的主動性、能動性特征、需要及其規律為基礎的,是人的價值全面自由實現的召喚。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完善,以及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在新的社會條件下,學生身心發展比較快,與社會接觸也逐漸增多,受外界環境和各種思想文化相互激蕩的影響,知識面擴大、求知欲增強,世界觀、人生觀也逐漸趨于健全,與他們的同齡人相比,自我意識明顯、自主意向增強,獨立自主的行為傾向更明顯,他們的共同愿望是:渴望獲得自尊,希望老師尊重自己的人格;要求有更多的展示自己、鍛煉自己的機會;希望開展豐富多彩而有特色的活動,在活動中愿意自己設計和組織,反對包辦代替、指手劃腳;厭惡空洞無味的說教,希望與老師進行民主平等的心與心的交流等等。他們思想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明顯增加。這些對我們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戰,我們應該遵循學生發展的規律,對學生的獨立自主傾向不能簡單以好壞、優劣來判斷,關鍵在于從實際出發,因勢利導,對他們進行幫助和教育,做到喚起學生自律意識,培養學生自身的主動性教育的潛能,使其表現出一種良好的、穩定的心理狀況,引導他們將自尊與自覺、律己與律人相結合。相信通過我們的引導教育,以及與社會、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能夠促使學生走向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實現他律向自律的轉化。所以對學生進行自覺自律教育,為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創造了條件,是教育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有助于人才培養質量的提高,促進教育事業的向前發展。
二、自律教育是學校道德教育的重要任務
以往我國學校的道德教育,從德育目標、內容到方法,以及實施過程中總是帶有不同程度的必須服從的他律特征。在實施德育目標以及執行國家所頒布的學校學生行為規范及管理條例時,往往使用“管”、“卡”、“壓”的手段,而衡量和評估學生的思想品德,又往往以是否接受并服從這些規定為主要標準。這樣的道德教育不利于把他們培養成有自律精神的“創造型”人才。
學校德育的核心任務是為學生將來的學會做人、學會生活、學會做事奠定基礎。所以,除應對學生實施公民素質教育外,還必須重點進行道德素質的培養。做人與做事等的多重性注定了學校德育對學生的高標準、高要求:即學生不僅應具備較全面的文化知識結構,還應具備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這種結構和素質,體現為道德上的責任感和行為上的自覺性和持久性。而要實現這個目標,在德育工作中必須培養學生有正確的思想道德認識和高度的覺悟,訓練他們具有調整、約束、控制自己行為習慣的能力。
《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強調:“德育工作要與關心指導學生的學習、生活相結合,與加強管理相結合……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能力。”“四自”是對所有學校的普遍要求,意義重大?!八淖浴备叨戎匾晫W生的德育主體地位和作用,著力于激發和引導學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需要和內趨力,而自覺自律教育則為學生形成并發展需要、增強內趨力提供了可能。
三、自律教育是建設文明和諧社會的需要
自律教育完全不同于脫離社會、脫離實際的閉門思過,更不是清教徒式的自省自訟。在新的社會條件下,人們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利益追求發生了很大變化,也嚴重影響著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黨中央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它應該是一種“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而哪一項的建設和保障都離不開道德能力的提升。因為和諧始于內心。良好的心態、健全的人格,是人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標志,也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所以,至關重要的應該使人們的精神心理秩序或狀態要和諧寧靜。這是一個社會生活秩序或狀態的和諧久安的重要前提。學校培養的是新世紀的人才,教育應該而且必須與時代需要、時代發展相適應,教育在本質意蘊上就是追求和諧,嚴格地說,教育本身就是一種和諧,這是教育的價值所在。作為和諧精神的教育,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具有特殊的身份地位和功用。自律精神的培養是當今人類文明社會發展對學校德育工作提出的新的課題。以民主、科學、個性化為原則,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創造良好氛圍,積極改進過去的道德教育滯后的問題,努力構建既呈現時代特征又符合教育規律的和諧道德教育體系。強調“以人文本”,倡導誠信理念,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和手段,逐漸提高學生的境界和品位,培育樂觀、豁達、寬容的精神,通過營造和諧自我的發展環境,使學生能靠自己內心的自省、自覺和理性,不斷提升自身修養,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心態和良好的意志品質,使崇尚和諧、維護和諧,內化為人們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用和諧的心理分析問題,用和諧的態度對待問題,用和諧的方式處理矛盾,從而使我們的社會形成團結友愛、積極進取的良好風尚。
總之,學生自律精神的建構需要學生耳濡目染、潛移默化,更需要個體自覺、自為的行動。自律精神的塑造不僅要使學生沖破他律束縛、完成和實踐馬克思所強調的人類“自由自覺的活動”狀態,達到道德美的崇高境界,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于它有助于社會文明的全面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