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干部做“法家”,中層干部做“儒家”,高層領導做“道家”,這是很多管理行家的共識,也應該是學校較為理想的管理層級定位。
法家主張“法治”,強調他律,出發點是“人性惡”,類似X理論,強調監督、告誡、處罰,利用人們趨利避害的天性,“嚴刑厚賞”,“以法為教”,“以吏為師”,主張制度管人,鐵面無私,照章辦事,貫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行事講究效率,不拖拉積壓,崇尚“無宿治”;強調制度的穩定性,反對朝令夕改,主張“國貴少變”。
基層干部把關的是學校教育教學最基本的流程和細節,他們不需要“深入基層”就可以了解最真實的情況,教師備課是否充分,作業批改是否認真,各種規章制度落實是否到位,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他們能否嚴格執法和敢于頂真碰硬,是衡量一所學校執行力高低最重要的指標。學校基層干部貫徹“法家”的管理思想,嚴格執法,制度第一,不做好好先生,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實現組織的高效運作。
儒家主張“德治”,強調“自律”,出發點是“人性善”,類似Y理論,強調恩澤、教化、感染,以人為本;提倡“德治”和“仁政”,主張“以理服人”,“以德感人”,“以情動人”;恪守中庸,防止“過”和“不及”兩個極端,把握好“度”,做到節用有度,任廢有度,賞罰有度,褒貶有度;追求和諧,以“和”為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既注意成員之間協調與和睦,又反對無原則的茍同與同流合污;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對己“先義后利”,對人則“先利后義”;強調“為政在人”,主張“有教無類”,“誨人不倦”,倡導“因材施教”,“循循善誘”。
中層干部負責學校一個塊面或者一個條線的工作,是校長和基層干部及一線老師之間的橋梁,要將校長宏觀辦學理念和學校發展戰略具體化、制度化,需要協調上下左右的關系,建立團隊,化解矛盾,培訓員工,開展活動,同心協力完成組織目標。學校中層干部貫徹“儒家”的管理思想,才能以人為本地制定政策,出臺制度;才能有效地化解基層執法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凝聚團隊,糾偏守中,保障組織的正常運轉;才能讓校長擺脫煩瑣的管理事務束縛,騰出時間和精力,做更重要的事情。
道家主張“無為而治”,強調登高望遠,尊重規律,順應潮流,道法自然,“無為而無不為”,追求“以柔克剛”,“以弱勝強”;強調“政簡刑輕”,反對“繁復苛重”,減少干預,放手放權,不把人的主觀意志強加給事物及其過程;強調“以正治國”,抓重點,抓關鍵,重“內治”,辨方向,謀大略;強調“謙下”為本,“常善救人”,知人善任,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校長是一校之魂,需要超前的理念、正確的決策、準確的識人和科學的行事,這一切均離不開校長自身素質的提高。校長如果整天被雜事包圍,拘泥于瑣碎事務,無暇充電,孤陋寡聞,缺乏思考,就很容易固步自封,目光短淺,抓小遺大,坐失良機,甚至會不辨方向,盲目指揮,誤入歧途。校長應該做“道家”,掌握規律,辨識方向,深謀遠慮,高瞻遠矚。對于校長,指揮團隊“做正確的事”比教育部下“正確的做事”更重要,“想事”比“管事”更重要,“管事”比“做事”更重要。校長就是要“出好主意用好人”,而不是事無巨細,事必躬親。“不放手”“不放心”最后必然會導致既無“可用之人”,又無“可信之人”,走向更多的親歷親為,形成惡性循環。
在學校組織內部,管理是需要分層的,不同層級的管理有不同的側重點和要求。自上而下,戰略管理依次淡化,過程管理依次增強;對人的管理依次淡化,對事的管理依次增強。越是基層的管理,越是需要更多程度的“法家”的管理思路與方法;層級越高,則越是需要更多程度的“道家”的管理思路與方法。分層管理,學校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優化配置人力資源,形成科學合理的管理層面,各有側重,各司其職。上級對下級下達工作目標,下級對上級承擔工作責任;中層管理人員享有一定獨立的權利,更能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把上級交給的事情辦得更好;上級特別是高層管理者避免了事務主義,能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對學校發展戰略性問題作深入細致的思考,提高了管理深度和水平。
現實中,很多學校的管理層級是錯位的。基層干部樂于做“儒家”,不做“法家”,遇事不敢頂真,做“好好先生”,致使制度行同虛設,執行力下降,匯報時必然弄虛作假,粉飾太平,誤導上級;普通老師和員工,則樂于做“道家”,對學校宏觀決策品頭論足,猜測置疑,甚至空發牢騷,渙散人心,而不是謀求執行到位,低耗高效;校長則被迫做“法家”,別人看得下去,校長推不掉,只好沖在第一線,板起面孔訓人,久之搞得干群關系緊張,校長威信下降,凝聚力減弱,甚至到基層也了解不到真實情況,疲于應對,決策能力降低,形成惡性循環。
校長做“道家”不是“坐而論道”,“無為而治”更不是“無所作為”。一位著名的企業家說過,“我工作只抓兩件事――最大的事和最小的事”。我理解這里“最大的事”,就是做“道家”,這里“最小的事”,就是關注“細節”。畫法有“疏可走馬,密不容針”一說,管理亦然。校長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