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校長的“課程領導”,是指校長課程實踐的一種方式,是其指引、組織課程改革、課程開發、課程實踐和課程評價等行為的總稱。在推進新課程實踐的過程中,作為科研型校長應努力扮演好以下四種角色。
一、校長要做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更新觀念的課程改革排頭兵
1.校長要帶領教師認真研讀、踐行新課標,明晰課程目標、課程結構、課程功能、課程管理、課程評價等方面的改革,把握新課程的標準,形成正確的課程觀。
2.校長要與教師一起反思現今的教育教學實踐,從分析影響學生發展的因素入手,探討課程與學生成長的關系,樹立新型的教育觀、教師觀、學生觀。
3.校長要做教師的“心理醫生”,經常接受教師的疑難咨詢,不時解開教師心中的“疑難疙瘩”,排除其自身心理阻力。
二、校長要做資源開發、深掘、利用的課程改革倡導者
課程的創生離不開課程資源作依托,因此,課程資源如何開發、深掘、利用,校長應“引好路、把好關”。
1.校長應指明開發的基本途徑。一是引導師生開展社會調查,從調查中汲取資源;二是引導師生收集日常生活中的教學經驗和學習體驗,讓自身的感受轉化為一種課程資源;三是給師生提供必要的學習資源,如圖書館、實驗室、電子閱覽室等;四是引導師生利用校外充足的自然資源與人文資源,如自然風光、民風民俗、文史掌故、名勝古跡、網上資源等。
2.校長要把好課程資源篩選關,不斷提高課程資源的適應程度。開發的課程資源要能反映教育的理想、社會的發展和學生的需求。總之,課程資源要與社會發展需要和進步方向相“吻合”;要與學生學習的內部條件相“匹配”;要與教師教育教學修養相“協調”。
三、校長要做科學評價、正確引導的課程改革導航者
課程評價是課程實施的重要一環,評價的目的是監控實施質量和把握發展方向。課程評價與課程目標、課程功能密切相關。一方面,評價體系的構建受制于課程目標,目標決定評價的標準;另一方面,評價的結果反作用于實施過程,影響實施目標的達成度,影響課程功能的發展方向。校長統領學校課程實施,其評價導向也就成了課程實施的導航者。這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根據國家的課程目標,正確設定評價標準,這是“定向”;二是運用評價標準調適不正確的、偏離課程目標的實施行為,這是“校正”。
新課程倡導的是“立足過程,促進發展”的評價新理念。校長在這一新理念觀照下,應把評價的功能定位在有利于學生發展、教師提高這一層面上,構建起新型的評價體系:“注重發展評價、注重綜合評價、注重過程評價、強調質性評價、強調多元評價。”“注重發展評價”就是強化評價的激勵功能,弱化評價的甄別和選拔功能,借助評價“創造適合兒童的教育”,依托評價使教師向專業化發展;“注重綜合評價”就是要把評價的關注點多樣化,把單一的學業成績評價轉化為多樣化的學習品質、學習態度及人生觀、價值觀評價,讓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存、學會合作、學會做人;“注重過程評價”就是把面向“過去”、面向“結果”的評價轉變為面向“來來發展”的評價,實現評價重心的轉移;“強調質性評價”就是定性、定量評價相結合,不讓學生發展的豐富性、個性化泯滅在抽象的數據中;“強調多元評價”就是突出評價主體的多元化,改革校長評價的“一言堂”,把教師、學生、家長都引入到評價主體的行列中去。
四、校長要做課程改革診斷者
課堂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細胞”,課程理念的“內化”必須通過課堂教學來實現。校長要通過深入課堂檢測新課程的理念是否真正落實到教育教學實踐中。
踐行新課程理念,就是把課程改革的新理念落實到課堂教學中,就是不斷引導教師以新觀念、新角色審視教學過程,把教學過程演繹成課程創生與開發的過程,詮釋為師生交往、積極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具體而言,校長“診斷”的“項目”有:第一,教師的教是否關注了學生的學。第二,教師是否關注了學生學習的過程,是否關注了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形成。第三,教師是否關注引導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第四,在解讀教科書內容的同時,教師是否關注了課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是否強調聯系社會、自然、科技和現實生活。第五,教師是否關注了多種媒體的科學選擇和合理運用。第六,教師是否關注了課堂教學中的過程性評價。